一、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為各項金屬底材于電鍍后、有機或無機涂裝后等各項表面處理用之鹽水噴霧耐觸性試驗方法。
二、試驗方法
本法是使用鹽水噴霧試驗機將氯化納溶液,以霧狀噴于電鍍被覆膜上之一種腐蝕試驗方法。試驗的主要條件如下表所示。
項 目 | 配制時 | 試驗中 | 備 注 |
氯化鈉溶液濃度(g/L) | 50 | 40~60 | 每天標定濃度一次 |
PH | 6.5 | 6.5-7.2 | 收集后測定試驗中的pH值 |
壓縮空氣壓力(kgf/cm2) | 1.00±0.01 | 連續不得中斷 | |
噴霧量(ml/80cm2 /h) | 1.0~2.0 | 應至少收集16小時,求其平均值 | |
壓力桶溫度(℃) | 47±1 | ||
鹽水桶溫度(℃) | 35±1 | ||
試驗室溫度(℃) | 35±1 | 每天至少測試兩次,其間隔至少 7小時 | |
試驗室相對濕度 | 85%以上 | 其它濕度要求由買賣雙方協議之 | |
試驗時間 | 即由開始噴霧至終了的連續時間,或由買賣雙方協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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